應試須知
測試前
充分準備,反覆練習:
- 了解測試內容
- 清楚評分標準
- 熟悉測試要點
- 掌握應試技巧
測試時
1. 準時赴考
- 考生須按准考通知書上指定時間到達考場,並向考務人員報到。遲到或缺席者不予安排補考;
- 報到時,考生須向考務人員出示准考通知書、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(香港身份證或護照)及科大學生/職員證正本(如適用),以便核對資料,並繳交1.5 X 2 吋免冠證件近照一張;
- 考生不得攜帶字典辭書、電子儀器或任何與「普通話水平測試」有關的書本或資料進入考場,並關掉所有通訊及發聲裝置,以免妨礙測試進行;
- 本中心在備考間提供《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》,供考生準備。所有與測試相關的材料,包括試卷、《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》等,一律不得攜離考場;
- 為確保測試順利進行,考生必須服從考務人員及測試員的指示及安排,如有任何違反,將被取消應試資格,已繳測試費用概不退還。
- 一般情況下,本測試不設改期、退考或退款,但因嚴重醫療狀況或其他重大事故,無法於當天出席考試,需於考前或最遲考試後三個工作天內向中心說明特殊情況,並出示相關證明或合資格醫生出具的醫療證明 (不包含普通疾病,例如感冒等) ,可作爲例外以電郵申請 (lcpsc@ust.hk) 改期或退考。如未能提交相關文件或證明,將不予處理。如有任何爭議,本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2. 認真備考
- 考生有15分鐘時間備考;本中心提供《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》(包括繁體字及簡化字兩種版本),供考生使用;
- 備考時,建議從試卷最後一題開始往前準備,並適當記下要點;
- 備考全程須保持安靜,不得讀出試卷內容。
3. 沉著應試
- 保持心態平和,不慌張、不忙亂、中速答卷;
- 測試員示意測試開始,先報個人姓名和試卷號碼,然後從第一題開始逐項答卷;
- 回答最後一題時,切記計時器響才停止說話;
- 測試完畢,必須把測試用卷交還測試員,不得帶離考場;不得向測試員或考務人員打聽分數;不得於考區內逗留;不得與其他應試者交談。
4. 關注天氣
- 如香港天文台於上午七時前發出8號烈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,或預告將於兩小時內發出上述訊號,當日下午一時前的測試將會取消。如上述訊號於中午十二時前發出或預告將於兩小時內發出,當日下午二時後的測試將會取消。本中心將與受影響的考生聯繫,另作安排;
- 如香港天文台於上午七時前解除8號烈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,當日測試如常進行。如上述訊號於中午十二時前解除,下午的測試如常進行。如考生因交通情況未能準時抵達考場,必須於指定開考時間前來電通知本中心。
測試後
測試結果
- 測試成績約於測試完成後兩個月內通知考生。入級者除可獲本中心頒發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》外,亦可通過本中心自費申請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證書,申請詳情將另行通知。由本中心頒發的證書與國家語委的證書具有同等權威性和資歷;
- 如考生對測試成績有疑問,可書面向本中心申請覆核,手續費為港幣500元。覆核後如成績獲修訂,本中心將全數退還手續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