測試詳情
測試時間
每年舉行兩期,一般安排於3月份和8月份進行。
測試地點
香港 九龍 清水灣 香港科技大學
測試內容
根據《測試大綱》規定,試卷由五個部分組成,滿分為100分:
1) | 讀單音節字詞(100音節) |
2) | 讀多音節詞語(100音節) |
3) | 選擇判斷(詞語、量-名詞搭配、語序或表達形式) |
4) | 朗讀短文(400音節) |
5) | 命題說話(連續說話3分鐘) |
測試形式
一般情況下,應試人面對兩名主考,以口頭形式答卷(試卷以繁體字或簡化字顯示)。 特殊時期,測試形式會有調整。
測試成績與證書
主考依據《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》(《測試大綱》)的統一評分標準,即場評定應試人的普通話水平等級。
測試成績約於兩個月內通知。入級者除可獲得本中心頒發的《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》外,亦可透過本中心自費申領國家語委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的《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》。本中心頒發的證書與國家語委的證書具有同等的權威性和資歷。
國家語委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的《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》(每本含大32開《証書》一張),申領費用為港幣200元。申領辦法另行通知。
測試費用
香港科技大學在校學生: | 港幣800元 |
香港科技大學教職員及公眾人士: | 港幣1,050元 |